出版道德

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报》遵循国际公认的出版道德规范。本刊参照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)发布的相关准则,结合本刊实际情况,制定了本刊的道德规范要求,请各位作者、审稿人和编辑在学术出版过程中严格遵循:

 

1. 作者的职责

1)作者须确保投稿为原创作品,未在其他任何地方、以任何形式发表过,并且不涉及数据伪造、抄袭剽窃、一稿多投等任何学术不端行为。

2)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,务请按《著作权法》有关规定指明其出处;如果文中包含受版权保护的他人成果,必须获得必要的使用许可。

3)合作完成的成果,应按照对研究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。合作研究成果在投稿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作者的审阅。所有署名作者均对研究成果负责。

4)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须符合本刊的作者标准,即必须实质性地参与了论文研究的相关工作,至少在以下方面之一做出重大贡献:研究的理念和设计,研究数据的获取,研究数据的分析和解释,撰写文章或对重要的文章内容做出关键性的修改等。提供实验室场地或资金者不能成为作者。

5)请务必在投稿的时候完善所有作者信息,一经投稿,不再接受作者、单位、基金项目署名的任何修改。

6)作者在投稿时,应向本刊编辑部披露个人对研究的具体贡献,以及研究涉及的潜在利益冲突。当作者(或其单位/雇主)的财务/个人/从属关系可能影响到作者的决策、工作或稿件内容时,便存在潜在利益冲突。当稿件中提及某些产品时,作者还应披露是否与这些产品的竞争产品存在利益冲突。

 

2. 审稿专家的职责

1)审稿专家需要对稿件进行全面评估,保持客观公正,遵守职业道德,不谋求私利。

2)当审稿专家发现与作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时,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,审稿专家应主动回避。

3)审稿专家有责任对审稿材料保密,不得向他人透漏稿件内容及审稿结果。

4)审稿意见应基于科学事实,保持客观公正,摒弃专业偏见,并提供建设性意见以解决研究中的弱点。如果超出专业知识能力时,审稿专家有责任拒绝审稿。

5)审稿专家应及时完成审稿,如不能按时评审返回,须及时告知编辑部。

 

3. 编辑的职责

1)编辑应公平、公正、及时地处理所有来稿。

2)编辑应对所有来稿进行学术不端检测,如发现一稿多投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,即刻退稿。

3)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,严格保守审稿人信息和作者的研究内容。

4)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,当作者要求回避某些审稿专家时,编辑应当给予充分考虑。对于作者推荐的同行评议专家,编辑应核实其审稿人信息是否真实,并根据被推荐的评审专家的研究领域和专长,与作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情况决定是否采用所推荐的审稿人。

5)编辑不得干预同行评议,以保证同行专家的独立评审,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性。

6)尊重审稿专家的意见,并尽可能给作者反馈详尽的修改意见,如作者有异议,允许作者提出申诉。

7)编辑应保持各审稿环节的真实性,并确保审稿资料的保密。

8)编辑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处理来稿,保证符合期刊要求和质量标准的研究成果及时发表,尽可能缩短稿件录用和出版周期。

 

4. 广告出版声明

本刊不刊登任何商业广告。本刊所有文章,以及官方网站不包含任何广告内容。本刊对所有稿件的评审或录用决定不受任何商业因素影响。

 

5. 评论与反馈

如果作者、读者或专家对本刊出版的文章有任何评论或反馈,或对本刊的道德规范要求有任何建议,可将其发送至本刊编辑部的邮箱。编辑部在收到后将尽快处理,并酌情反馈。本刊欢迎广大读者和作者的共同监督,积极向编辑部反馈相关评论,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。

 


发布日期:2025-03-18    浏览: 136